免费法律咨询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职务侵占 国家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职务犯罪

      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

      发布时间:2021-08-12 11:35:50来源:大连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dlzwqzls)

      网友: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

      律师:《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玩忽职守的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 非为等。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文章来源: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dlzwqzls/index.php?id=29337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dlzwqzls/index.php?id=29337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 请问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