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职务侵占 国家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自诉

      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06 15:03:40来源:大连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dlzwqzls)

      一、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二、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都是有限制范围的,一般以于这些案件必须要由本人来提起,但如果涉及到的情形比较严重,那么也是有可能会直接转为公诉转件来进行处理,但不管是以哪一种的方式进行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自己的行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文章来源: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dlzwqzls/index.php?id=26599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dlzwqzls/index.php?id=26599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自诉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吗?
    • 刑事自诉案件交诉讼费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大连职务侵占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