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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13 09:31:21来源:大连经济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dljjhtls)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个人犯合同诈骗罪

        当个人利用合同相关手段进行诈骗的,诈骗罪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的个人犯。

        2、单位犯合同诈骗罪

        当单位利用合同相关手段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单位犯。

        单位犯罪时,需要单位的主管人员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诈骗,而且诈骗非法所得最后归属于单位,而非个人。

        合同诈骗案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的,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履行就发现上当受骗了,到签合同所在地或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都是可以的。但合同诈骗也有法定立案标准,将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的,被骗数额在5千元到2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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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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