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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罪金额的确定与最后的量刑有关吗?

        发布时间:2023-04-14 09:31:30来源:大连经济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dljjhtls)

        合同诈骗罪金额的确定与最后的量刑有关吗?

        一、合同诈骗罪金额的确定与最后的量刑有关吗?

        合同诈骗罪金额的确定与最后的量刑直接相关,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5、“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合同诈骗行为与普通诈骗案件最大的区别在于,诈骗的金额较多。由于该合同的签署之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一个手段,故此在确定诈骗金额时,不能简单的通过判断该合同标的来确定,而需要确定合同已经获得实际诈骗金额或者是希望获得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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