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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4 16:00:19来源:常州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czccjcls)
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导语 ]
近些年来房价一路上涨,很多家庭的房屋占了家庭总财产比例的绝大部分。也基子此,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一直都是近些年来的热点问题。在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继续偿还贷款的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案例]
王某与庄某于2006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夫妻感情一般。2011年7月,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女方离纸并依法分制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婚前购买了楼房一套,总房款24万余元,其中王某婚前支付首付款13万元,其余办理了按揭贷款,该房产在婚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春记在王某名下。在诉讼过程中,两人一致认可,结婚时该房价值498 492元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还贷64 386元,王某起诉时该房价值996 984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楼房系王某婚前购买并交纳首付款,且办理了房产证,该楼房应为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同时王某应补偿庄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款。判决王某补偿庄某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32 193元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款64804元。
[律师观点]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定房产归登记一方,并由其继续偿还贷款。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案例中的王某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继续还贷,离婚时房屋判归了王某,而王某支付给了庄某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增值款的一半。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时候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在婚后获得产权证的,很多人存在一个疑惑,认为既然是婚后获得的产权,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立法考虑的是婚前一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履行了合同义务,婚后获得的房屋的产权只是其婚前的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所以将房屋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是比较公平的,不能仅以获得产权证的时间来孤立地看待这个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法律只明确规定了如果在离婚时房屋增值的情况下,对于增值部分根据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即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配偶可以获得对应部分的增值,但是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在房屋贬值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分割,实务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处理。
[小提示]
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叉出首付接揭购房,虽然婚后要使用夫要共同财产进行还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严、深会出现一方的房子与娇后还贷的款项都与未参与购房一方无关的情况,当然也不用担心婚前出资购房,婚后才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会全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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