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 律师信息

      •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知名律师上班期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3-04-26 09:33:55来源:长沙劳动仲裁律师(https://www.00086.net/csldzcls)

        工伤赔偿知名律师上班期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工伤认定,主要看的是劳动者的伤是否与工作有关,在伤残鉴定的时候才看劳动者的病情严重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申报、处理程序有哪些

        1、发生轻伤事故,工伤者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在工伤表格内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工伤事故登记表》应于二天内交安环部。

        2、发生重伤事故,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当即报于安环部,安环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召集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的措施。伤者或委托者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3、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及安环部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

        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部门要会同安环部等部门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拍照及记明有关数据,并绘制现场示意图,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消除现场。

        5、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内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最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索赔。

        综上所述,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发生工伤应向社保部门申请,并当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文章来源: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sldzcls/index.php?id=2688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sldzcls/index.php?id=2688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找工伤赔偿纠纷律师上下班途中市政设施工伤如何认定?
      •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长沙劳动仲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