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 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纠纷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9:30来源:长沙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csjpmsls)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情景案例]

        樊某向好友殷某提出借款30 万元。由于借款金额较大,殷某表示必须要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妻子不同意出借。樊某提出用其持有甲公司的 5% 股权作质押,该公司现在净资产为 1000 万元。

        请问:樊某可以用股权出质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案中,樊某可用甲公司 5%的股权出质。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股某同意股权出质的,双方在签订质押合同后,务必要到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否则质权不设立。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sjpmsls/index.php?id=43666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sjpmsls/index.php?id=43666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都需要公开进行质证吗?太仓律师
      • 占有的财产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