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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单位职工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3-10-30 10:32:54来源:长沙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csjpms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单位职工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一、单位职工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单位发了过节费是需要将其算入工资薪资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月总收入是按综合收入算的,无论什么时候发,只要是当月的,都要计入当月收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为单位员工发放的人人都有的补贴,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职工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过节费是公司为任职员工发放的一种津贴,员工因为在这上班才有的福利待遇,其所得也就是他的当月工资薪金,因此,应当算入他当月工资、薪金范围计算个人所得税。另外,奖金、分红这些也一样是要计算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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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长沙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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