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罪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发布时间:2021-08-26 14:18:08来源: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cqrsshpcjfls)

        网友: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律师: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通奸是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交行为。从理论上讲,强奸与通奸不难区分。在实践上难以区分,是因为证据采信困难所致。

        强奸一般发生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场合,被害人的陈述与被告人的供述也常有不真实的现象,这给本罪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

        1、法律方面

        强奸:违反国家法律。通奸:不违反国家法律。

        2、定义不同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通奸: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行为不同

        强奸: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行为。通奸:是两个人之间自愿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qrsshpcjfls/index.php?id=2910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qrsshpcjfls/index.php?id=2910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轮奸应该如何处罚?
      • 请问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重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