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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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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11:36:28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民事诉讼中,调解具有自愿、和解、协商、开放、灵活、保密、非正式等自身独有的特征,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可能会有多个纠纷,在协商解决其中一个纠纷时,可能会通盘考虑一并解决其他纠纷,并就相关纠纷达成整体解决方案,这时会出现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依法予以审查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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