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13781917
律所: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邮箱:5254046@qq.com
Q Q:5254046
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24-02-23 11:33:02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同时也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