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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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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10:15:03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情案例)]
小卢在10 岁时被班主任蒋某多次性侵,但由于害怕而没有和任何人提过此事在某一次性侵时,小卢用手机进行了录音。现在小卢已经 20 岁,为捍卫自己的权益小卢打算到法院起诉蒋某。
请问:小卢还可以起诉蒋某索赔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年。
本案中,小卢虽然在 10 岁时遭受性侵,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期满18 周岁时起算,故 20 岁的小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未过,其可以向法院起诉蒋某,向其索赔。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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