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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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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5 09:37:31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代理哪些事项?
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有以下两种:
(1)一般授权,代理人只能依据委托行使程序性的诉讼权利,如代为起诉、代为提交证据等;
(2) 特别授权,代理人可以依据委托行使实体性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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