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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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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13:04:01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民事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法人和其他组织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但应由它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其进行民事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代表法人参加诉讼。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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