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太仓律师—李玉龙律师
    13913781917
    首页 律师介绍 民事诉讼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太仓律师
      • 律师信息

      • 太仓律师
        李玉龙律师

        手机:13913781917

        律所: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邮箱:5254046@qq.com

        Q Q:5254046

        地址:江苏苏州太仓市上海东路5号华侨大厦1008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玉龙律师,目前已有长达1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主要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民商合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公司股权、涉税法律事务、房产土地等方面法律服务。本人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丰富专业的诉讼、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是一名非常认真优秀的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913781917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21 14:13:38来源:太仓律师(https://www.00086.net/cntcls)

        网友: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律师:一、卖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二、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

        应该说,现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已相当地完善和成熟,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目前却还没有存在这种制度,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势必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比较发达的美、日、英等国相关立法,可以看出,相对于私益诉讼,公益诉讼有其明显的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公益诉讼制度在美国的发展相对健全,尤其在美国的《反欺骗政府法》及反垄断法规中都有相关的详细而完备的权利规定及程序设计,为人们今天研究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参考。

        公益诉讼制度一般是指对于环境问题或者是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侵害社会公益民众的民事责任。并且是可以和刑事案件进行同时进行起诉,而受害者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定的赔偿和道歉,以及对治疗费用的一定承担,而国家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和没收相关财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太仓律师

        文章来源:太仓律师
        律师:李玉龙【江苏-苏州】
        执业机构: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12-53592880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ntcls/index.php?id=17360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ntcls/index.php?id=17360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太仓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太仓律师_太仓优秀律师_李玉龙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13781917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