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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发布时间:2023-12-25 10:00:04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包括两大类:一是因职业原因不能担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的人员。二是属于禁止条件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对于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以及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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