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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3 14:15:46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网友:请问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的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分子。

      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为没有剥夺其人身自由,所以不存在假释问题;拘役刑期短,缺乏使用假释的实际意义。

      举例:如张三被判处拘役2个月,执行至一个半月时被告知可假释,批准程序还没走完,刑期就满了,无假释的意义。再者,假释后若张三“不听话”还得回来接着执行拘役,张三自己肯定宁愿执行完最后半个月拘役,也不愿意被假释。

      2.实质条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即: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3.刑期执行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

      假释作为一种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不仅要求犯罪分子对社会确无危害性,还要求其已经实际执行一定期限的刑期方可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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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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