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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刑事拘留37天是否包括批捕期

      发布时间:2021-08-18 10:05:35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网友:请问刑事拘留37天是否包括批捕期

             律师:刑事拘留37天是包括批捕期在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批捕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综上所述,实际上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时间只有30天,37天是因为人民检察院有7天审查批捕的时间,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的话,公安机关就必须要马上释放当事人,但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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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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