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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2 10:25:55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网友: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一、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属于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属于犯罪,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从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责任不同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能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

      3、阶段不同

      犯罪预备属于前期准备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说来,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他几种情形,一般应以裁定终止审理。不过,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犯罪之后所产生的不同的状态,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措施的。比如说如果是因为当事人本人意愿不想要从事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况之下是属于犯罪中止,完全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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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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