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吗?

      发布时间:2023-04-27 10:40:59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一、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吗?

      遇到合同欺诈报警有用,合同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去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警、举报,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合同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日常生活之中,若是遇到自己的钱财,被他人实施诈骗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情形时,只要受害者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诈骗所得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在报警之后,审核发现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会按照治安管理中的规定来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xsssls/index.php?id=2816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xsssls/index.php?id=2816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诈骗罪重要证据包括哪些?
    • 根据犯罪结果发生地解释信用卡诈骗地如何确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