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对罪犯减刑假释间隔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23-05-24 10:15:02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对罪犯减刑假释间隔多长时间

      一、对罪犯减刑假释间隔多长时间?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另外,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假释期间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三、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

      “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减刑跟假释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是,在罪犯服刑的过程当中对减刑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包括减刑的时间和减刑的幅度以及减刑的条件,即便要对罪犯减刑,也不可能接二连三的的减刑,减刑的幅度最多就是原刑期的一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xsssls/index.php?id=27985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xsssls/index.php?id=27985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犯了盗窃罪又是初犯怎么处罚?
    • 请问别人编造谎言借钱算诈骗么?借钱不还起诉后多久才能立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