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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15 19:17:23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cdxsssls)

      网友: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律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翻供的不认定自首。

      1、认定:

      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1.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罪行

      2.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2.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2.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综上所述,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经亲友规劝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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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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