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房产合同 房产转让 房产担保 房产遗嘱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不动产登记簿登记错误,该怎么办?
      • 请问不动产证有多少年产权?
      • 如果要回迁房无产权证如何公证?
      • 房屋过户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房屋过户纠纷诉讼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政府部门出售房产要交税吗?
      • 请问政府机关转让房产是否纳税?
      • 请问一房多卖是合同诈骗罪吗?
      • 请问房产纠纷官司注意事项有哪些?
      • 请问房产纠纷如何维权?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投资

        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30 11:45:55来源:成都继承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cdjcfcls)

        网友: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第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房屋是先继承还是先办理公证?

        继承房屋出售前必须先做好继承公证。然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再进行上市交易,以免出现交易纠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第二、被继承人生前,可以发生继承吗?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第三、遗产可以留给亲人以外的人吗?

        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第四、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遗嘱如何立?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第五、整个遗产集成的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六、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第七、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第八、被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jcfcls/index.php?id=28976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jcfcls/index.php?id=28976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兄弟房产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 房产纠纷律师咨询费用是多少?: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继承房产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