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成都公司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劳务 公司并购 公司合同 公司法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成都公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成都公司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 企业法人解散的,如何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被保全的财产是否参与清算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个人申请破产去哪里申请?有什么解决办法?
      • 公司到什么程度要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诉讼

        请问商标被抢注后的应对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15 16:51:51来源:成都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cdgsls)

        网友:请问商标被抢注后的应对方法有哪些?

        律师:

        1、一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异议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的,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使之不能注册。因此,如果抢注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商标注册成功。

        2、二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请求裁定。

        对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该商标已经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3、三是在商标使用管理中提出撤销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因此,如果抢注人商标注册成功后,但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在先使用人或他人可以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四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人们在从事市场交易和相互竞争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有悖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准则,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成都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公司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dgsls/index.php?id=30023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dgsls/index.php?id=30023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商标抢注行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请问什么是商标抢注?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成都公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公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