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长春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司法鉴定 刑事法规 诉讼管辖 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长春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长春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当事人能否就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指的是什么?由谁提出?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对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管辖

        请问被起诉的人可以起诉起诉人吗?

        发布时间:2021-06-29 14:39:27来源:长春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ccxslss)

        网友:请问被起诉的人可以起诉起诉人吗?

        律师:需要看案情,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可以提出反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者法律上有牵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长春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长春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cxslss/index.php?id=33225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cxslss/index.php?id=33225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原告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被告吗?
      • 请问民法典规定多少周岁之后是成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长春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长春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