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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14:36:46来源:长春商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ccswhtls)
只要债务是真实的,就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无论如何也是不能逃避债务承担责任的,购买保险也同样不能。而在司法实践中,能否强制执行人寿保险也是存在争议的.有观点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况且人寿保险合同标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其所得利益无法单纯用金钱衡量,因此不应该强制执行。
另有观点认为,人寿保险虽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但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近年来人寿保险也开始具有理财、储蓄的功能。如果不顾债务人购买保险的意图,一味选择不执行,势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 年曾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写明法院可以执行人身性质保险,同时保险机构也有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因此,实践中有些法院在处理人寿保险问题时,只要债权人申请,法院即可执行。
从上述两种观点可以看出,保险也是有被执行的可能的,同时,针对目前执行难的大环境,各地法院都加强了执行的力度以及深度,通过保险阻却债务承担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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