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争议

        强奸罪犯罪终止判刑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12-20 09:34:55来源:长春商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ccswhtls)

        网友:强奸罪犯罪终止判刑是多少?

        律师:一、强奸罪犯罪终止判刑是多少?

        强奸罪犯罪终止判刑是比照刑法当中的量刑处罚力度从轻处理。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强奸罪的行为表现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不法的侵害行为,必须要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报案,及时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说发生强奸罪这种情况,就需要提供证据,然后帮助调查,是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这样才是对自己的保护。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ccswhtls/index.php?id=24728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ccswhtls/index.php?id=24728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 一方解除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长春商务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