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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讲解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3-09-27 10:58:05来源:滨州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bzjtls)

        太仓律师讲解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一、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涉嫌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三、故意伤害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都属于过失犯罪,即便要定罪也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的,可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蓄谋已久的,开着车选择的特定的受害人,这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构成轻伤的就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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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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