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包头公司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劳务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公司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包头公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包头公司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请问贸易救济是什么意思?
      • 想要了解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
      • 请问出口贸易流程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 如果企业增资怎么办理,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 请问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 请问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治理

        请问公司担保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21-07-30 15:30:36来源:包头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btgsls)

        网友:请问公司担保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律师:1、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1)法定代表人依职权为他人担保

        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形成独立的意志。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如果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自行决定为他人担保的权利和限额,那么其可以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即使担保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仍具有效力,公司需对外承担责任。

        (2)章程没有赋予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的权利

        对外担保关系着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在章程没有规定时,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依据章程规定表决程序来通过决议,没具体规定的,需要过一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对外担保。

        2、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

        公司有独立的资产并独立的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可以为自己的股东担保,但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能自由担保。因此如果公司没有举行股东会便为自己的股东担保,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3、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实质上是内部控制程序,不能以此约束交易相对人,因此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或超出担保限额的行为,相对人足以相信行为人有代表公司担保的权利时,可能会构成表见代理,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公司其他股东只能按照内部程序对行为人追责,要求赔偿,除非相对人事先知晓该情况。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包头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包头公司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btgsls/index.php?id=29871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btgsls/index.php?id=29871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什么是企业知识管理?
      • 请问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包头公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包头公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