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辩护 刑事辩护 辩护常识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2-12-16 11:17:35来源:包头犯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btfzbhls)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3、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刑事案件中除了犯罪中止还有哪些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中止虽然也属于犯罪,可是,犯罪中止跟犯罪既遂即犯罪未遂的判刑准则是绝对不一样的。对于在犯罪过程中决定放弃犯罪的这些嫌疑人来讲,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能够尽力弥补对自己也是有利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btfzbhls/index.php?id=28268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btfzbhls/index.php?id=28268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有哪些区别?
      •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什么意思?: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包头犯罪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