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银行担保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担保

        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12 08:26:39来源: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asrsshpcjfls)

        网友: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一、个人贷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中止执行,待有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即便坐牢或者是死亡,该偿还的债务会一项都不少,所以不要抱着任何的侥幸心理。当今社会只有征信比较好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贷款,一旦被起诉,那么以后贷款就会特别的难,还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asrsshpcjfls/index.php?id=27882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asrsshpcjfls/index.php?id=27882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法律对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规定是多少?
      •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需要担保人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鞍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