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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01-17 14:43:04来源:鞍山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asjtls)

        一、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对于肇事逃逸导致自己死亡是不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对于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赔偿数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交通费据实结算。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造成了交通事故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但涉及到自己已经死亡所以是无法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但涉及到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的需要追究赔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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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鞍山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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