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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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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11:17:44来源: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上海合同法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926820com)
证人出庭存在一定的费用。对于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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