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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逸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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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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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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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22-12-20 09:49:08来源:上海危险驾驶罪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离婚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926810com)

        网友: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律师:一、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拥有。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小区内部的一些公共的部分是业主共同所拥有的,比如说房屋的使用权是专属于业主本人来进行使用的,但是外面的一些停车场还有电梯,这些公共部分是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的,因此由此获得的利益也应当由业主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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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上海危险驾驶罪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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