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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逸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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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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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逸群律师,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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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

        发布时间:2023-01-03 09:21:02来源:上海危险驾驶罪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离婚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926810com)

        网友: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

        律师:一、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全体业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小区公共部位的经营所得属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同时广告发布的费用也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要设立广告牌,都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或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或对广告进行拆除。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业主,他们关于公共利益这个问题产生了一些纠纷,实际上对于业主来说的话,他们对于自己小区内部的公共设施所带来的利益是享受收益的权利的,比如说小区电梯内部的贴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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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上海危险驾驶罪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离婚继承律师
        律师:俞逸群【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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