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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5 17:57:33来源:伊犁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9)
网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律师: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数倍计算,最高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30倍。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它已经超过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足以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或者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不足以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助。”
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根据目前情况无法确定该占用(或搬迁)是否合法,且赔偿金额过低,应拒绝签署赔偿协议及相关材料,并首先拒绝该占用(或搬迁)。
怎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当被拆迁人符合土地占用或拆迁条件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或如何提高补偿,而提高补偿需要注意的根本问题是土地占用的合法性。
政府如何进行拆迁
(1)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3)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制定征地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逐级上报。
(5)土地征用等计划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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