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果洛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仲裁 金融合同 刑事辩护 刑事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果洛律师
      • 律师信息

      • 果洛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仲裁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1-18 11:41:25来源:果洛律师(https://www.00086.net/0975)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诉前保全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申请人免受不可弥补损害而作出的临时性救济措施,并未对双方当事人实体争议作出处理。如果申请人未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长时间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将给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果洛律师

        文章来源:果洛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75/index.php?id=4367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75/index.php?id=4367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果洛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果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