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果洛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仲裁 金融合同 刑事辩护 刑事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果洛律师
      • 律师信息

      • 果洛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合同

        太仓律师讲解轻伤和解40万还会被判刑吗?

        发布时间:2023-08-23 16:29:58来源:果洛律师(https://www.00086.net/0975)

        太仓律师讲解轻伤和解40万还会被判刑吗?

        一、轻伤和解40万还会被判刑吗?

        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量刑有哪些内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和解代表着双方已经对受伤的事宜而处理好,但对于已经构成了刑事罪名的不是和解就可以释放当事人,必须要承担了刑事条款之后才能算是承担了自己的责任,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利用和解的目的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果洛律师

        文章来源:果洛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75/index.php?id=27441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75/index.php?id=27441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程序是什么?
      • 讯问时间和时长规定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果洛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果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