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固原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争议 劳务合同 婚姻法规 事故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固原律师
      • 律师信息

      • 固原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在国内结的婚,对方在国外又跟别人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 案例解析: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如遇价格调整怎么办?
      • 法律规定合同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吗?玉环律师
      • 对方是军人转业,离婚时我能分他的复员费吗?
      • 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复印件、复制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既提出管辖权异议,又对起诉状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有什么不同?太仓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1-08-31 16:01:18来源:固原律师(https://www.00086.net/0954)

        网友: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律师:《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固原律师

        文章来源:固原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54/index.php?id=28809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54/index.php?id=28809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假释发现新罪漏罪的处理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固原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固原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