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临夏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起草 家庭纠纷 财产分割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临夏律师
      • 律师信息

      • 临夏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丈夫家是个体经营户,婚后我一直在帮他们,离婚时我能分割这几年一起经营的收益吗?
      • 离婚时,我们一起开的服装店怎么分割?
      • 男方支付宝和微信里的余额,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他把钱转走了,能不能查到?
      • 婚后我父母全款买了一辆车,登记在我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
      • 对方婚后有一辆车,登记在他朋友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太仓律师
      • 婚前男方给我买了一辆车,婚后我们共同使用,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男方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离婚时该公司怎么分割?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双方婚后购买的央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

        发布时间:2021-08-04 11:09:26来源:临夏律师(https://www.00086.net/0930)

        网友:请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

        律师:

        (一)婚前贷款买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内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亲子鉴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1、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

        2、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临夏律师

        文章来源:临夏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30/index.php?id=29694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30/index.php?id=29694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 请问无遗嘱财产如何继承?: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临夏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临夏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