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临夏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起草 家庭纠纷 财产分割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临夏律师
      • 律师信息

      • 临夏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丈夫家是个体经营户,婚后我一直在帮他们,离婚时我能分割这几年一起经营的收益吗?
      • 离婚时,我们一起开的服装店怎么分割?
      • 男方支付宝和微信里的余额,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他把钱转走了,能不能查到?
      • 婚后我父母全款买了一辆车,登记在我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
      • 对方婚后有一辆车,登记在他朋友名下,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太仓律师
      • 婚前男方给我买了一辆车,婚后我们共同使用,离婚时这辆车怎么分割?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男方成立了一家独资企业,离婚时该公司怎么分割?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双方婚后购买的央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有效?

        发布时间:2022-12-08 09:21:35来源:临夏律师(https://www.00086.net/0930)

        网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有效?

        律师: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有哪些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四、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其实有些人在遗嘱中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处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让谁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由丈夫或妻子一个人做决定,两个人协商不拢的就只能处置本人的合法财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临夏律师

        文章来源:临夏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30/index.php?id=28017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30/index.php?id=28017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夫妻间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临夏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临夏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