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榆林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法规 车祸赔偿 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榆林律师
      • 律师信息

      • 榆林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哪些人到场!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妨碍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当事人会承担哪些后果?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人民法院审查判断申请人请求保护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会考量哪些因素?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申请人申请行为保全是否应当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如何确定?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应当提交别些材料?
      • 知识产权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在何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哪些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特征具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5 14:08:52来源:榆林律师(https://www.00086.net/0912)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特征具体是什么?

        一、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特征具体是什么

        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它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状的知识产权产品,而是这些产品所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

        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盗窃计算机软件行为的理解往往是被盗者仍然拥有那个软件,而且其用途不曾受损,被盗者未受到直接的损害。甚至,犯罪人可以直接购买合法的原版软件进行复制、销售。因此,这些疯狂的知识产权盗窃、假冒行为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冲击远没有一般的侵犯财产犯罪那样强烈,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已经把个人、社会和国家因此而遭受的巨大损失昭然若揭。

        2、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

        在传统法律中,对构成犯罪的侵犯版权的行为认定上,除主观上有故意外,还需以营利为目的。我国新《刑法》的“侵犯着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都强调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二、知识产权犯罪司法解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知识产权是只有申请人进行走司法程序申请,得到知识产权局的批准之后,才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其他人没有经过当事人进行使用,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申请人可以到有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榆林律师

        文章来源:榆林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12/index.php?id=25686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12/index.php?id=25686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知识产权受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 请问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榆林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榆林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