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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1 09:35:49来源:延安律师(https://www.00086.net/0911)
网友:请问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当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利被侵犯时,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可以向抚养义务人所在单位中有关部门要求调解,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通过调解或判決方式,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和给付方法。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45号批复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一款分别规定,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引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据此可知,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综上可得,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原抚养协议已经法院确认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拒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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