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延安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财务税收 金融贷款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延安律师
      • 律师信息

      • 延安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丈夫家是个体经营户,婚后我一直在帮他们,离婚时我能分割这几年一起经营的收益吗?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请问夫妻双方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1-08-11 09:39:07来源:延安律师(https://www.00086.net/0911)

        网友:请问夫妻双方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 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在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部分应该平均分割,然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继承人继承了财产之后,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有权进行分配。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延安律师

        文章来源:延安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11/index.php?id=29372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11/index.php?id=29372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服刑期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 请问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延安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延安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