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延安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财务税收 金融贷款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延安律师
      • 律师信息

      • 延安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丈夫家是个体经营户,婚后我一直在帮他们,离婚时我能分割这几年一起经营的收益吗?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归个人财产的范围吗?

        发布时间:2023-02-18 19:05:27来源:延安律师(https://www.00086.net/0911)

        一、离婚时公司股权归个人财产的范围吗?

        股权收益不是个人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抄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袭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股权收益包括在生产、经营的收益当中。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夫妻离婚时股权怎样分割?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是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股权比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二是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三是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

        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如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需要法院处理时,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赢利或是负债)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

        实践中,出于各种考虑,经常会有夫妻在注册公司时,将公司注册在亲朋的名下,由亲朋代持自己的股份。此时,证明公司出资是由夫妻共同财产给付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能清晰的证明出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才有可能处理公司的股份。如果无法证明,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想继续争取的,只能通过离婚后的确权之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了股权收益,关于公司的股份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这个问题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权本来就是夫妻共有的,可是股权的分割事关重大,这个一定程度上要遵守公司章程。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延安律师

        文章来源:延安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11/index.php?id=25915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11/index.php?id=25915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 财产分割协议不履行应该怎么起诉?: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延安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延安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