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哈密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租赁合同 继承关系 婚姻家庭 消费维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哈密律师
      • 律师信息

      • 哈密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 我们婚后的支出都是对方父母给的,离婚时对方让我还这些钱,我该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维权

        法律规定价格欺诈投诉啥部门?

        发布时间:2021-08-19 14:19:38来源:哈密律师(https://www.00086.net/0902)

        网友:法律规定价格欺诈投诉啥部门?

        律师:法律规定价格欺诈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标价签、价目表等所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对标价签的错误标示,虽不构成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存在错误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维权的途径是什么?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同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该法条规定的商家不仅仅指拥有实体店面的经营者,网络电商也一样受此限制,电商从不是卖家规避法律风险的方式,相反,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规范整个电商行业的经营发展。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消费的产品必须是采取明文标价的方式进行售卖,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侵害到消费者的权益,如果存在着消费欺诈的现象,还可以向有关的部门投诉举报,会对相关商家进行罚款。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哈密律师

        文章来源:哈密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02/index.php?id=29249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02/index.php?id=29249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 双十一快递丢了消费者如何怎么进行维权: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哈密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哈密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