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哈密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租赁合同 继承关系 婚姻家庭 消费维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哈密律师
      • 律师信息

      • 哈密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 我们婚后的支出都是对方父母给的,离婚时对方让我还这些钱,我该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维权

        遇到价格欺诈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5-04-18 16:39:09来源:哈密律师(https://www.00086.net/0902)

        一、遇到价格欺诈怎样处理?

        价格欺诈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民警调解处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遇到价格欺诈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对违法行为进行判罚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还可以向上级来司法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上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哈密律师

        文章来源:哈密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902/index.php?id=17531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902/index.php?id=17531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被告代理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 超市价格欺诈诚信怎么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哈密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哈密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