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海口市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攻击 承包常识 商标申请 商标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海口市律师
      • 律师信息

      • 海口市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商标侵权索赔金额怎么确定?
      • 如何查看商标是否被注册?
      • 请问侵犯商标权的如何进行赔偿
      • 请问侵犯注册商标罪,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商标侵权需要赔偿多少钱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申请

        什么是恶意抢注?

        发布时间:2021-08-20 11:46:28来源:海口市律师(https://www.00086.net/0898)

        网友:什么是恶意抢注?

        律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恶意抢注违法吗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

        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海口市律师

        文章来源:海口市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98/index.php?id=29231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98/index.php?id=29231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 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流程是如何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海口市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海口市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