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丽江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工程合同 子女血亲 承包合同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丽江律师
      • 律师信息

      • 丽江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 村民委员会的干部私分集体财产,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确定?
      • 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将孩子藏起来吗?
      •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 怀疑孩子非亲生能强制进行鉴定吗?
      •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请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哪几级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有?

        发布时间:2023-01-05 14:08:24来源:丽江律师(https://www.00086.net/0888)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④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⑤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②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③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四、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的解除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因为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直接导致工程合同无效,从而需要解除工程合同。当然,如果工程当事人经过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的,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工程合同。除此之外,不管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工程合同都享有解除权。但是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那么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要求也不一样。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丽江律师

        文章来源:丽江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88/index.php?id=22686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88/index.php?id=22686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 律师在线咨询工程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丽江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丽江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