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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工式?

        发布时间:2024-04-25 11:24:38来源:大理律师(https://www.00086.net/0872)

        医疗纠纷赔偿的计算工式?

        一、医疗纠纷赔偿如何计算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素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我们这里没有强调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0条的规定,即便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事实上侵害了患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只要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只要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即可。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

        4、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或故意,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纠纷的赔偿在我国是没有具体的标准,但对于计算的标准我国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条款,就是为了让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依法的保障到受害方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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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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